豫都网讯(柳晓飞 通讯员 张韶辉)为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实现监督工作“关口”前移,有效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审用”脱节等问题,近期,卢氏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试行科级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是依据《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探索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二是探索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A、B、C三个类别管理,并明确了A类人员范围,尝试对A类人员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提出将任中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纪检(检察)部门案件查办等有机结合,细化明确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段、审计对象确定、工作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四是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工作流程,明确了终止任中审计情形、在审计过程中各部门互通信息的方式方法。同时,将任中审计结果与干部选用、年度考核、奖惩等结合,使审计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目前,该县已委托审计机关对财政局、中医院等部门科级领导开展了任中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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