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法晚记者获悉,曾经引起关注的
河南王玉虎“强奸杀人”案件终于彻底结束,公安机关正式向王玉虎送达了《终止侦查决定书》,宣告终止对王玉虎的侦查。法晚记者电话采访了王玉虎,他介绍说12月16日下午5点左右,
灵宝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和刑警队的一名领导及当地法院一名法官一起找到他,向他送达了《终止侦查决定书》。警方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现有证据不足以对王玉虎提起诉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王玉虎的侦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从该决定作出之日起,王玉虎将不再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警方将不再认为王玉虎是犯罪嫌疑人。法晚记者随即致电当地法院一名何姓法官,何法官证实他在16日下午陪同警方人员一起向王玉虎送达了这份终止侦查的决定书,并且看了决定书的内容。根据决定书显示,警方将停止对王玉虎的侦查。未满18岁被判死缓根据此前媒体已经披露的案情显示,1989年7月29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21岁的未婚女青年宋某某在田间被强奸杀害,尸体被抛入深沟。案件发生后,警方专案组进村后,对这起恶性案件拉网式侦查。村里15至60岁的男人都被要求写清案发当天行踪,17岁的王玉虎成为重要疑犯。王玉虎在连续三天三夜的审讯下,招供了“强奸杀人”的作案经过,遂被起诉。1990年初,王玉虎的家人委托陕西省渭南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民为王玉虎辩护。耿民律师在会见王玉虎时,王玉虎称遭受刑讯逼供,其颈椎、腰椎多处骨折。律师同时还发现该案卷宗存有多处矛盾和疑点。尽管如此,当地法院还是认定王玉虎就是强奸杀人的凶手,因其年龄未满18岁,所以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尽管当时律师提出了对死者体内提取的DNA进行鉴定的请求,但法院并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1991年5月1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了对王玉虎的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全国人大责成再审1992年3月,耿民携案卷材料,第二次前往北京。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把材料转给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责成最高法院和河南高院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1994年的最后一天,河南高院对王玉虎案件再审裁定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
三门峡中院重审。1996年7月11日,王玉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被释放。事后,律师才在卷宗里发现,原来警方已经进行过DNA鉴定,在死者尸体上提取的DNA并不是王玉虎所遗留。
而在该案件中疑点最大的一名嫌疑人,已经因为涉嫌其他犯罪,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也就是说,真正的凶手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警方送达终止侦查决定从那时起,耿民律师就开始了为王玉虎申请国家赔偿,但由于王玉虎是取保候审,依旧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对他的侦查并没有停止,因此国家赔偿始终没有能够启动。该案件于2015年11月被媒体披露后,迅速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就在12月4日,警方终于作出了决定:终止王玉虎案件的侦查。
《灵宝王玉虎“强奸杀人”案:公安局发终止侦查决定书》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x.yuduxx.com/lingbao/324254.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