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4 10:3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近日,《豫鲁两省2014年夏秋季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行公示。《标准》显示,2014年,我市夏秋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豫鲁两省中名列前茅,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普遍达到19008元/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最高达到13832元/年。
2014年,我市各县(市)、区夏秋季入伍义务兵城镇和农村优待金标准分别为:灵宝市19008元、13832元,渑池县19008元、13295元,卢氏县16920元、7904元,陕县19008元、10725元,义马市19008元、19008元,湖滨区19008元、12724元,三门峡经济开发区19008元、10691元,工业园区19008元、13832元。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于近期发放。
同时,我市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入伍期间可以选择考学、保送入学、提干、选改士官等继续发展;退伍后,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等补助,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同时,退伍后,在我市还可享受复工复职、定向考录、指令安置、复学优惠、升学优先、扶持就业多方面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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