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都网讯 为了全面落实贯彻上级法院关于涉农、三留守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工作精神,12月31日在
陕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带领下一行五人前往菜园乡南县村赵某的家中为其孩子的奶奶送去了刚刚执行回来的抚养费2400元。
案件起因,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生活琐事吵架、打闹,两人因此分居,相互不尽夫妻义务,感情彻底破裂,法院最终依法解除两人夫妻关系,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承担孩子抚养费200元,一直给付至孩子满十八周岁止。
案件争议点,双方各持一词。
自2012年4月两人离婚后,男方在西安打工,孩子由男方母亲代为照顾。随后,女方需要孩子的户籍证明,男方借故一直不予配合办理,女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遂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心系留守儿童,院长亲身化解矛盾。
在这次集中办理“涉农、三留守”案件活动中,张院长得知此案后,多次过问了解案件执行进度,并亲自到女方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支付孩子抚养费和需要孩子的户籍证明是两回事,不能因为男方不配合出具证明而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让孩子知道了,对孩子的心灵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当场又电话联系在外打工的男方,让其尽快配合女方到派出所出具孩子的户籍证明,男方表示同意,并承诺为了孩子的
健康成长,在女方看望孩子的时候予以配合,女方也承诺会按时的将孩子的抚养费打进男方提供的
银行卡内,随后女方当场付清申请执行的孩子抚养费2400元。
今天正好是2015年最后一天,又接近年关,为了使留守儿童及孩子的奶奶不在为抚养费的事情烦心,张院长决定亲自将上述执行回来的2400元亲自送到孩子奶奶手中。(刘瑞丰 焦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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