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是要求充分认识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到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落实环境保护“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抓手,以从决策层面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达到保护生态和发展的要求。明确县域内凡对环境或生态有影响的项目,无论
投资主体、项目性质、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都必须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三是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全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求环保部门充分履行职能,依法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对辖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要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深度,特别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相关企业的宣传动员,引导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法检查作为每年定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白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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