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12月18日,
渑池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集中强制执行活动,“12·18执行风暴”直指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邀请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代表、县
电视台及市县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监督了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
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非常重视这次活动,他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活动方案,责成法警队、政治处、办公室、行管科等部门全力配合此次活动。为了保障活动顺利进行,由常务副院长陈明岚任指挥长的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活动的开展。活动主攻对象为涉及
民生的“骨头”案件,法院将重点实施搜查、扣押、强制迁出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上午9时,执行组、警戒组、宣传组、应急组、救护组、综合组和公证处各就各位,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毛智伟的一声令下,全体参战干警和见证人员开始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奔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家中。
执行过程中,每到一处执行法官都会耐心细致地为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要承担的责任;参战法警迅速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有力确保了集中强制执行活动的有序进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代表及
新闻媒体记者也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其各自的作用,充分监督和见证了集中强制执行的全过程,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为迁出物品一一作了清点记录。最终,经过所有参战干警一天的不懈努力,使申请执行人渑池县物资总公司与被执行人董某某租赁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翟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上官某某离婚纠纷案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某、安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四起难啃的“骨头”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其中,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所涉及的腾房纠纷,干警们也都依法进入被执行房屋,登记梳理所有财产,并把第三人财产全部移到指定地点,圆满完成任务。
“执行风暴”行动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一致认为,渑池县法院对四起“骨头”案件的执行做到了依法、公开、公正,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威慑作用。
(代文官 梁如意)
《渑池县法院掀起“12·18执行风暴”》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x.yuduxx.com/mianchi/303211.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