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3 12: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3月8日,卢氏县检察院在该县横涧乡政府举行追回扶贫资金案件款返还仪式,当场将追回的“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42万元返还给需要帮扶的乡亲们,同时,对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的莫某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12月,卢氏县检察院接到该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反映横涧乡横涧村原村支书莫某某因病去世,其生前保管的50余万元“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不知去向。该院和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从莫某某生前与其亲属的来往账目入手,查证了莫某某之子、犯罪嫌疑人莫某将42万元涉案款分别存于其母亲、妹妹及其本人的账户,并先后挪用20万元的犯罪事实。卢氏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莫某立案并对其刑事拘留,同时将42万元涉案款全部追回。
为了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该院在该县纪委,横涧乡党委、政府等相关人员见证下,将42万元财政扶贫资金转入了横涧乡财政所横涧村账户,督促横涧乡政府加大对该笔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真正使资金用到扶贫攻坚上。
(王飞 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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