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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法院院长下乡审理涉农纠纷案

[摘要]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占军亲任审判长,到距离县城20余公里的沙河乡三角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三棵树引发的邻里纠纷案”,经过法官们的努力,案件顺利调解,做到了当场案结事了。 当天上午一大早,法官们就来到了沙河乡三角村当事人的家中,经过一番紧...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占军亲任审判长,到距离县城20余公里的沙河乡三角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三棵树引发的邻里纠纷案”,经过法官们的努力,案件顺利调解,做到了当场案结事了。
  当天上午一大早,法官们就来到了沙河乡三角村当事人的家中,经过一番紧张的准备,一个简陋又不失威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好了:在小院里并排摆放着两张桌子,上面摆放着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的牌子,审判长的桌子上放着法槌,审判桌前靠着庄严的国徽后面是巡回审判车……整个布置和在法院的布置基本一样,简陋又不失威严。
  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原告王某诉称,被告杜某的两棵椿树长在其房后,随着树木的生长,树干挨住了原告的房檐,将原告房檐损坏,另有一棵柿子树紧挨原告房屋生长,每到秋天,落下的柿子将原告房上的瓦片砸坏,双方多年为此发生纠纷。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判决被告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针对原告起诉,被告杜某及其代理人进行了答辩。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又现场进行了调解,并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将三棵树伐掉。法官们又联系当地村干部,找人现场将三棵树砍伐,做到了现场案结事了。
  之后,审判人员以案释法,向参加旁听的近百名群众开展了法制教育、解答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他们结合农村常见的相邻关系、赡养纠纷、土地承包、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以案说法,让群众认识到遇到纠纷要以和为贵,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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