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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摘要]关于灵宝市 2015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 2016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何江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灵宝市 2015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 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

  关于灵宝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63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何江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灵宝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四大战略定位”,坚持项目生财,统筹聚财,科学理财,锐意改革,稳中求进,严格预算,强化监督,集中财力办大事、惠民生,有效地应对了宏观环境的各种复杂变化,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2687万元,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调整为182688万元,实际完成182688万元,同比增长1.9%;批准的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76229万元,调整为256262万元,实际完成353464万元,同比增长3.6%;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7773万元,调整为119858万元,实际完成119858万元,同比下降5.7%;批准的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6200万元,调整为198318万元,实际完成289119万元,同上年基本持平。

  2015年全市收入规模在三门峡市排名第二,支出规模居三门峡市第一,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35653万元,实际完成25572万元,同比下降57.3%;批准的基金预算支出35653万元,实际完成59913万元,同比下降29.2%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8947万元,实际完成63810万元,同比增长26%;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2629万元,实际完成52702万元,同比增长32%

  (主要收支项目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32227.86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余额103874.02万元(一般债务余额98691.2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182.76万元),或有债务余额28353.84万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意见,财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创新理财机制,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紧盯目标、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组织收入。2015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紧紧围绕收入目标,积极克服新常态下不利因素的影响,紧盯目标、精准施策,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明晰任务目标。为确保收入目标的圆满完成,我们认真研究当年的税收形势,科学合理地向各乡镇和各部门分配收入任务,并及时召开了财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二是加大征管力度。在全市成立了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查各乡镇和各部门税收征管,各乡镇对应成立本乡镇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税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杜绝了税源的跑冒滴漏,确保了财税收入的足额入库。三是排忧解难助增收。市领导坚持示范带头,深入各大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就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途径,积极协调查找薄弱环节,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主动对接、发挥职能,强力助推转型升级。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积极申报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10个,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8115.6万元;成功申报阳平镇北阳平村、函谷关镇北坡头村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285.7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9个,争取财政奖补资金951.7万元。二是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凸显。不断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用于产业聚集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公路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函谷关景区建设、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支出达55303万元。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共收缴入库23300万元;利用国有资产为国有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利用卫生系统的流动资产融资145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企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释放红利、关注福祉,民生民力显著增强。始终把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内需潜力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需要,促进了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年,财政用于科教文卫、社保就业、“三农”建设、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达22406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6%一是在教育和移民补助方面,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拨付公用经费5696万元,为6223名职业及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622.3万元,为1.9万名中小学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087万元,发放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757万元,受益学生14万人次;发放移民直补资金4691万元,惠及群众7.8万人。二是在社保、群众就医方面,筹措社保参保资金42878.7万元,通过新农合为群众报销医疗费28011.8万元,通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1938.3万元,减轻了城乡群众就医负担;为17个基层医疗机构拨付资金2195.2万元,使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三是困难群众救助方面,11万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934.9万元;救助城乡患者197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款835.2万元;发放“新农保”资金10529.7万元,让 8.3万名60岁以上老人感受到政策的温暖;拨付保障性住房资金1564.2万元,解决了部分城区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四是在支持困难群众再就业方面,累计投入担保金2542万元,争取到小额担保贷款15000万元,扶持2500人实现了再就业;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2893名农民得到了技能培训。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日趋完善。2015年,国库集中支付累计支付225605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70%,同比增长8%;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20132014年成功推行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依靠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完善改进,全年纳入改革单位287个,资金72110万元,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支付效益。灵宝市的“低成本、可复制、高效率”改革模式在全省得到了推广运用,受到了省财政厅厅长的批示肯定。5月份,成功办理了我市首笔国库直拨业务,为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建成了高速通道,实现了“出国库,进账户”,减少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加强了资金监管力度。二是公务卡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市270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制度改革,累计办理公务卡2860张,消费2258万元,规范了公务消费行为,提高了公务支付透明度和财政监督效益,节约了“三公”经费开支。三是非税改革创新再上台阶。继续巩固公立医院收入纳入非税管理成果;在全市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范了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将政府投资旅游景区门票收入、供销和粮食部门的收入纳入非税管理,不断提高非税收入新的增长点。四是PPP项目工作持续推进。河南省第二批PPP推介项目工作中,按照省申报要求,上报了灵宝市新第一人民医院、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等六个项目,其中,总投资6.6亿元的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入选全国206个示范项目,为三门峡市仅有一个入选项目。

  ——依靠科技、管控结合,财政监督更趋完善。一是“三公”经费控制更加有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严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费出国,将有限的资金节约在财政。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3年、2014年有了大幅下降。二是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作成效突出。全年办理备案采购业务913次,节约资金1399万元,节约率达11%;完成评审项目82项,审减投资额6150万元,审减率达8.7%,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专项资金监督更加深入。将财政监督与预算执行、预算公开、会计质量检查结合起来,结合全国涉农资金大检查专项行动,围绕惠农补贴、社会保障、政法经费、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到位,堵塞了资金漏洞,规范了财经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

  一年来,市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积极解决社会反映的财政方面问题,承办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件,协办灵宝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与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2015年是我市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的一年,同时,也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深层次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推动财政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别累计完成752921万元和1476320万元,年均分别增长15.2%13.6%。其中,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182688万元和353464万元,是2010年的2.03倍和1.89倍,全市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与此同时,财政稳增长保态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市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增收面临巨大压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难度加大;重点项目、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继续加大,支出压力不断增加;推进财政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等,对于这些困难与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各项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推进公车改革,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同时,面对困境,我市也有许多积极的增收因素。国家、省、市与我市“十三五”目标的加快实施,一大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集中实施,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现代特色商业街区的成功改造,我市积极实施的房地产政策以及省道245线改建、蒙华铁路、运宝大桥、三淅高速豫晋省界至灵宝段重点交通枢纽工程等大项目陆续开工,都将带动税收的增长。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五年规划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增量,扩大需求,稳定增长,优化结构,加快转型,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坚持依法理财,加大预算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十三五”发展实现开门红。

  在今年的财政收支预算编制中,我们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三保三减”原则。“三保”即一要保工资、保运转;二要保政策性刚性支出;三要保项目配套支出。“三减”即,一要减少各种务虚性费用,二要减少公务接待费,三要减少公务性支出费用。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三是依法理财,绩效导向。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有保有压,厉行节约。进一步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压减具有公用经费性质的一般性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一)2016年财政政策的新变化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收支政策,我们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主要是:

  1. 收入政策。一是营改增全面推开。《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研究制定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二是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5年,国家先后取消和停征了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从2016年起继续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 支出政策。一是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重点抓好贫困户的异地搬迁扶贫及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脱贫项目实施。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2016年我市将实行新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增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三是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包括: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预计该标准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1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预计该标准将由年人均40元提高至45元;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国家决定从2015101日起,提高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军人老战士、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2016年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按照月人均15元和12元提标。四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从2015年起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由每平方米600元提高到800元。

  (二)财政收支安排意见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2016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199130万元,较2015年完成数增长9%,其中:市本级134591万元,增长12.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6859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14.7%,其中:市本级支出256636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13.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686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2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686万元,增长25.3%

  3.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安排。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3770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8%;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5637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长6%

  (主要项目收支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要协助和大力支持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收宣传、税源普查和税收稽查等基础性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依法纳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掌握主体税种和其他小税种的分布情况,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收入目标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收入(门面房出租)、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联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积极开展摸底排查,清扫征管盲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常态化,以查促收。三是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发挥财税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分析财税形势,互通情况,研究对策,形成合力,促进全市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密切关注省市财政资金政策支持信息动态,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上级各项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努力增加可用财力,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提前策划包装项目,及时做好项目库的储备、对接及申报工作;强力支持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特色商业街区、高成长性产业集群建设,不断壮大接续产业规模;大力支持景区及旅游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大旅游建设发展。三是加强资金调度,简化资金审批程序,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积极盘活财政资金存量,缓解支出压力。

  ——持续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出和新增财力的多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办好为民办实事工程。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扶贫攻坚工作,保证扶贫救助资金筹措,加大精准扶贫财政投入力度,借助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国家、省市政策,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夯实我市扶贫攻坚基础。二是优先发展教育,做好薄弱学校升级改造工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扩大灵宝苹果等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四是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涉及民生的县级配套资金,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五是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新市医院建设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六是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增强财政监督实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指标控制管理,加大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巩固改革成果。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善公务卡刷卡环境,减少单位现金支付比例。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扎实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算评审,积极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完成今年财税各项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我市实现打造“四大战略定位”和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灵宝的宏伟目标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附: 灵宝市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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