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5 11:2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昨日,记者从三门峡市公安局了解到,河南省公安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对恶意报警、扰警及恶意投诉案件办理的法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乱打“110”将受到严惩。记者对《意见》的相关规定向市公安局民警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市公安局一位姓刘的民警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恶意报警、扰警、恶意投诉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法律指导意见,将指导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办理此类案件。
据该民警介绍,今年2月,陕州区一郭姓男子无合法诉求,3天共计拨打“110”近百次,接警人员多次告知郭某其行为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应立即停止骚扰行为,但郭某胡言乱语、辱骂接警员,不断重复报警,导致110报警平台电话无法正常接听。最终,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对郭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接警过程中,一些无效报警甚至是骚扰电话,也长期困扰着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民警们。在无效报警和骚扰电话中,有些电话让人啼笑皆非,比如“身上没带钱要民警送吃的”“买肉时商贩把肉割偏了”“老师上课拖堂”等。“骚扰电话和报假警占用110线路,是对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也有可能延误民警处置正常的警情。”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扰乱单位秩序,谎报警情,谎报案情,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诬告陷害,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都属于骚扰“110”的违法行为。
同时,姓刘的民警提醒,针对恶意骚扰“110”的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市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广大市民应合理利用110报警电话,让有限的警力资源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等领域充分发挥作用,以最大限度地为市民创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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