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湖滨特色商业区繁荣暂行办法
三湖政办〔2015〕4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湖滨特色商业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增强特色商业区集聚带动效益,提升支撑承载能力和服务经济转型功能,加快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打造一批品牌名店、专业市场、大型商超等现代商贸业旗舰;进一步促进大学生、
湖滨区籍失地农民
创业,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步伐。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豫政〔2015〕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6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湖滨特色商业区核心商圈内(东至上阳路、西至六峰路、北至和平路、南至文明路)商业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第二章 专项基金 第三条 利用省、市对特色商业区的奖励资金设立“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湖滨特色商业区繁荣专项基金”,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 经湖滨特色商业区指挥部批准使用的专项基金,湖滨区财政局按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付款手续,并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234567
下一页
《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湖滨特色商业区繁荣暂行办法》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x.yuduxx.com/hubin/{257183.html,谢谢合作!